永續發展/利害關係人專區
永續發展ESG
永續發展政策
永續發展政策
設置
「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永續報告書

1.治理架構:
  董事會為最高督導單位,負責核定永續策略與風險評估 。

2.執行情形:

 (1) 114/07/28 董事會通過設置永續長,由董事長李泗銘兼任,負責領導 ESG 推動小組。
 (2) ESG 推動小組:由羅翔煒總經理擔任主管,下設公司治理、永續環境、社會公益及資訊揭露等專業分工小組。
 (3) 報告頻率:推動單位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分別為114/02/13及115/03/10於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3.敘明董事會對永續發展之督導情形:
  為了積極回應氣候變遷挑戰,本公司已於 114年11月依循主管機關標準,啟動全方位溫室氣體盤查計畫。我們將以 114年度數據為核心指標,精確統計範疇一、二及逸散源排放量,藉此建構科學化的減碳基準。此數據不僅是編制永續報告書的重要基石,更展現我們在追求成長的同時,對環境守護與企業責任的堅定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