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

一、內部稽核單位及人員之職責:

愛派司稽核室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並於每季與必要時向董事長、審計委員會報告。


「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明訂稽核室覆核公司作業程序的內部控制,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實際日常運作是否適當及兼顧效果與效率;其覆核範圍涵蓋公司所有單位、作業及子公司。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綜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的執行,稽核室提供內部控制制度運作上的客觀確認及洞見予管理階層,同時提供管理階層另一個管道以了解現存或潛在的控制弱點,俾能及時因應。

稽核室覆核公司各單位及所有子公司所執行的自行檢查,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並綜合自行檢查結果,報告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二、稽核人員之任免、考核、薪酬: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係依據招募任用、考核制度執行,係由稽核主管向董事長報告並取得其同意。